霍邱县坚持好干部“20字”标准,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选拔培养干部,看干部关键时刻德才表现,把脱贫攻坚的实绩作为选准用好干部重要依据,鼓励先进,激励后进,切实推进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。
树正用人导向,把扶贫工作干得好的干部及时用起来。在县脱贫攻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方案中,明确规定:脱贫攻坚工作先进个人,符合提拔重用条件的优先使用;扶贫工作被列为重点帮助、重点管理单位的相关责任人,不评先评优、不提拔重用,直至进行组织处理。在干部调配时,注重考察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的现实表现,把作风务实,吃苦耐劳,实绩显著的干部及时用起来,对于在扶贫攻坚工作中表现一般,被列为后进,甚至通报批评的干部,坚决不推荐、不使用。今年,先后使用了5名扶贫工作干得好的干部,其中有2名提拔任正科级职务,2名交流到重要岗位,1名提拔任副科级职务。
加大培养力度,让干部在脱贫攻坚中得到砺炼。为充实县扶贫办工作力量,县委先后从县直单位、乡镇选派5人挂任县扶贫办副主任,18名一般工作人员到县扶贫办帮助工作,选派县直单位业务骨干到扶贫村任扶贫工作队副队长或专干,让年轻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强化实践锻炼,锤炼意志,丰富阅历,积累经验,提升能力。
强化结果运用,在扶贫工作中及时发现干部。县委及时修订目标责任考核办法,把年度考核、干部考核、实绩考核有机结合,在选拔使用干部和评先评优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,既看干部一贯表现,也看干部关键时刻表现,全方位,历史性地看干部,尤其注意在脱贫攻坚中识别干部,发现干部,把脱贫攻坚列入“一票否决”,注重脱贫攻坚考评结果的运用,对扶贫工作干得好的干部高看一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