责任单位:中共霍邱县委组织部 | 填报时间:2018年5月 | ||||||||
项目名称 | 责任主体 | 单位责任 | 科(股)室/乡镇站所责任 | 责任追究 | |||||
姓名 | 联系电话 | 责任事项 | 科股室/乡镇站所 | 姓名 | 联系电话 | 责任事项 | |||
党建引领扶贫工程 | 县委组织部 | 张 健 | 13965476677 | 制定实施方案,及时拨付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和扶贫工作队办公经费,督促扶贫工作队规范使用,发挥效益 | 组织股 | 徐呈江 | 18705649457 | 及时拨付相关经费,督促扶贫工作队规范使用,发挥效益 | 未完成目标任务,将追究分管及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|
填表说明:1、此表由项目牵头单位和乡镇负责填列;2、单位责任填报单位第一责任人及承担责任事项;科股室/乡镇站所责任填报具体项目具体经办人责任,不同项目分行填列;3、责任事项依据牵头项目填列。 |